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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及科学内涵 巴桑卓玛 边巴卓嘎 2024年10月30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各级领导干部能否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价值观,关系着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能否真正落实落地,领导干部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在实际工作中求真务实、敢作善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经得起历史、经得起人民检验的实干实绩,对于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一、深刻理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牢记党的宗旨、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是我们党执政最深厚的基础和最大的底气。我们党始终坚持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付出的一切努力和牺牲,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要求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将群众利益高高举过头顶、铭记在心中。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时时处处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牢记“食民之禄、担民之忧、忠民之事”,从而始终保持一种服务人民、感恩人民、敬畏人民的政治立场,始终秉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追求,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我们要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自身特征、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在于我们以怎样的政绩观将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落到实处,并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我们必须从政治的高度来思考和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把握发展机遇、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发展方向,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坚决完成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必须看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还将长期存在,在推进现代化事业中,党内还客观存在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理想信念不坚定、责任心缺失等问题,如果不加以纠正和解决,会直接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党执政的基础、动摇党的根基。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割除一切滋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坚决防范一切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始终成为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

政绩观直接反映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我们要紧扣工作实际,聚焦职能职责,深刻理解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意义,在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美好蓝图实践中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全面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这一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重大问题,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这关乎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的底气。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就是人民立场,这是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的根本不同。《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宣示了共产党人的宗旨。“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则强调了谋求人类解放的目标。《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人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其一切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其一切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都应该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都应该为人民利益制定和实施。因此,中国共产党从政党的宗旨和属性上来讲,就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这是我们对政绩观的根本立场。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强调:“为官之本在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就是给人民办事的,就是要让人民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一年比一年过得好。”我们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解决好“树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这关乎政绩检验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显功”看得见、摸得着,其功在当代,“潜功”不显山、不露水,但利在千秋。两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潜功的夯基垒台、立梁架柱,就没有显功的高楼林立、道路纵横。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不为自己谋业绩,只为事业谋发展”的历史担当,坚持“但行善事,莫问前程”,不搞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追求“功成当代、利在千秋”的远大目标,发扬好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将一张蓝图绘到底。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好事实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这启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实践观点、群众观点、历史观点。

解决好“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正确政绩观要求跳出个人利益考量,胸中要有大局,眼中要有大我,看淡个人名与利,不因付出索回报,不为闻达而钻营。正确政绩观要求履行好个人责任,需要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积极作为、正确作为。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不管能不能在自己任期内出成绩,都毫不动摇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习近平同志在河北正定工作期间,要求“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党员的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和改革的大局”;在福建工作期间,倡导“滴水穿石”精神、“弱鸟先飞”意识,不搞上任伊始“烧三把火”,也不搞“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要甘于做铺垫之事”“积小胜为大胜”;在上海工作期间,要求各级干部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要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绝对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必须付出百分百的努力、拿出实打实的举措。成功源于实干,祸患始于空谈。“坐而论道、光说不练”只会导致“纸上谈兵、贻误发展”。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党员干部要知重负重、苦干实干,树牢“说了就干、定了就办、紧抓快办、办就办好”的作风理念,敢于挑最重的“担子”、接最烫的“山芋”、啃最硬的“骨头”,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民生服务等基层一线经风雨、见世面,练就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铁肩膀”和“硬脊梁”,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服务群众的本领,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时代答卷。

(作者单位:拉萨市委党校)